新制订的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规范服务标准将在年内颁布实施。记者昨从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获悉,新的评价指标增加到12大类200多项,在项目材料不变情况下,预结算差价一般不超过5%。
据不完全统计,本市目前经营住宅装饰的企业有16931家,其中正常运作的有三千家左右,年产值约500亿元,从业人员达五十多万。这些企业95%以上是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处在第一线的施工人员95%以上是农民工,大多只有初中以下学历。由于家装企业规模普遍偏小,手工作坊式的经营仍很普遍,整体上属于粗放增长,不能给消费者提供一个有保障的消费环境,造成家装纠纷引发的投诉居高不下。
虽然本市家装行业曾制订了一系列标准,但仍存在不少问题。此次新制订的住宅装饰装修服务标准对现有的验收标准和评价指标内容作了必要补充。在工程造价方面,增加了应按行业规定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造价计算表》,确定工程造价,并经消费者认可;施工项目应符合图纸,不得恶意漏项,装饰材料应标明品牌、规格、型号、等级。在项目不变和材料不变的情况下,预结算差价一般不超过5%等内容。在设计服务方面,增加了初装饰的勘测及类别、项目等内容。饰后服务方面增加了公布保维修专设电话,配备各种专业维修人员、保维修范围、保修期限、保维修时限等规定。规定装修项目一般不低于2年保修,防渗漏项目一般不低于5年保修,水电急修内环范围内不超过3个小时。
此外,服务质量评价方面,增加了企业应公布监督电话建立投诉处理流程和反馈制度等,发生消费者投诉,一般应在两个工作日内答复,并在七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特殊情况可与消费者另行约定。装修竣工后对消费者进行回访,回访比例不低于总数的30%,对保维修的消费者要进行100%的回访等。
经过补充、细化、深化和量化的装饰服务标准,将验收标准的4大类14个单项指标,评价指标的10大类36个特征指标增加到管理体系、服务能力、服务质量、营业服务规范、设计服务、施工服务、材料选用、配送验收、弱电验收、质量不合格处理、饰后服务、服务质量评价等12大类200多项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