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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示范合同(2001版)
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示范合同(2001版)

来源:我爱我家装饰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07-11-13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布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弄(村)______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型_________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材料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________;

  税金(3.41%):_________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

  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__天

  第二条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入)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一62一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一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___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培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于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8.工程保修期壹年。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第四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施工。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将不选定方式划去):

  (1)工程款付款可以双方协商约定:

  (2)工程款付款可以按下表: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  额

  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
  签订合同之日
  定金若干不超过1000元
  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三天内
  30%
  元

  施工过程中
  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
  35%
  元

  工期过半
  油漆工进场前
  30%
  元

  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当天
  5%
  元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
  100%
  元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甲方。

  3.工程结算:(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第六条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三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召集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指派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问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___元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___元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上海市家庭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

  ----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去)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__%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__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本合同应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4,本合同当事人自愿鉴证的,可将本合同提交所在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鉴证。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工程报价单可用电脑打印件);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附件七:工程保修单位。

  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其内容应包括上列示范附件内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邮 编: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附件一:

  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示范合同

  装饰施工内容表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序号
  分项工程施工说明

  一
  地面部位

  二
  墙面部位

  三
  天棚部位

  四
  门窗部位

  五
  家具

  六
  卫生间

  七
  厨房

  八
  电气、水管

  九
  其它要求: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二:

  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示范合同

  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序号
  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
  规格型号
  质量等级
  单位
  数量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备注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三:

  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示范合同

  主材料报价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序号
  装饰内容及装饰材料规格、型号、品牌、等级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价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四:

  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示范合同

  工程项目变更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变更内容
  原价格
  新价格
  增减金额(+ -)


  详细说明:


  增加工程金额
  减项工程金额
  (增 减)金额
  实付金额

  元
  元
  元
  元


  注: (1)若变更内容过多请另附说明;

  (2)增加项目金额、减少项目金额后应将实付金额在签变更单认可时,将款一次付清。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五:

  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示范合同

  工程质量验收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
  检验项目名称
  检 验 结 果
  检验签名

  合格
  不合格
  补验

 

  整体工程验收意见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注: (1)分项检验评定:合格打“√”,不合格打“×”,补验合格打“√”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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